为判定绿色食品葡萄的质量和安全性,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世湘、海东升、罗平、张少江、王国红、张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428—2000
绿色食品葡萄
Greenfood—Grape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葡萄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藏。
本标准适用于A级绿色食品葡萄的生产和流通。本标准所指的葡萄包括各种鲜食葡萄品种。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2293—1990水果蔬菜制品可滴定酸度的测定
GB/T12295—1990水果蔬菜制品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测定折射仪法
GB/T5009.11—1996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T5009.12—1996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5009.15—1996食品中铬的测定方法
GB/T5009.17—1996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GB/T5009.18—1996食品中氟的测定方法
GB/T5009.19—1996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5009.20—1996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6543—1986瓦楞纸箱
GB/T14878—1994食品中百菌清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14879—1994食品中三唑酮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T8855—1988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
NY/T391—2000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NY/T393—2000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绿色食品
见NY/T391—2000中3.1。
3.2A级绿色食品
见NY/T391—2000中3.3。
3.3成熟度
浆果已达充分发育阶段,能保证继续完成后熟过程,并具有该品种应有色泽,着色品种单穗的着色果粒应在80%以上。
3.4破损粒
果粒形状不完整或果面有较明显裂纹、斑痕的果粒。
3.5日烧粒
果粒因曝露在太阳下所造成的伤害。包括“硫磺伤害”。
4要求
4.1产地环境要求
产地环境要求应符合NY/T391规定。
4.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表1感官要求
项目指标
果穗典型而完整
果粒大小均匀、发育良好
成熟度充分成熟
破碎率、日烧率≤3%
病虫果≤3%
4.3理化要求
4.4理化要求应符合表2规定。
表2理化要求%
项目指标
总酸(以柠檬酸计),%≤0.7
可溶性固形物,%≥20
固酸比≥28
4.5卫生要求
卫生要求应符合表3规定。
表2卫生要求mg/kg
项目指标
砷(以As计)≤0.2
铅(以Pb计)≤0.2
镉≤0.01
汞≤0.005
氟≤0.5
六六六≤0.05
滴滴涕≤0.05
敌敌畏≤0.05
乐果≤0.05
杀螟硫磷≤0.02
百菌清≤0.8
三唑酮≤0.15
注:其他农药使用按NY/T—393规定执行。
5试验方法
5.1感官检验
感官检验应根据感官要求的项目来判定。
5.1.1果粒
果粒应具有该品种应有的特征、大小,且大小均匀、发育良好、果实完整、新鲜洁净,无异常气味和滋味。
5.1.2果穗
应具有该品种果穗应有的形状,紧密度适中、果穗完整。
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