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监测单位:
为了适应绿色食品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绿色食品监测体系建设,我中心组织专家对有关监测单位报送的绿色食品监测委托申请材料及监测资质进行了审核,并对有关产品质量监测单位进行了实地考察和现场考核。根据审核及现场考察结果,按照《绿色食品监测机构管理办法》和《关于绿色食品监测机构布点的意见》要求,我中心决定增加3家产品质量监测单位为绿色食品定点监测机构,名单见附件。
因原天津市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和陕西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环境监测站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到期未进行复审,不再具备承担绿色食品监测任务的资质;原漳州市环境监测站多年不承担绿色食品环境监测工作,我中心按规定终止与上述三家监测机构签订的《绿色食品监测机构委托合同》。
望新增的绿色食品产品质量定点监测中心按照签订的《绿色食品监测机构委托合同》及相关规定,认真完成各项绿色食品产品质量监测任务,严把监测关。各地绿办(中心)要积极配合监测单位,共同做好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检测工作,确保绿色食品产品质量,促进绿色食品事业健康发展。
附件:新增绿色食品产品质量定点监测机构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