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他事宜
(一)凡申报材料缺项或没有省级行政管理部门推荐意见的,视同为不合格材料。
(二)申报产品必须是省级名牌农产品;未开展省级名牌农产品认定工作的,必须有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本省未开展省级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证明”。
(三)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8月15日,以邮戳为准,只接受邮寄材料,拒绝其它方式上报材料。
(四)本通知所有附件和《中国名牌农产品管理办法》均可从中国农业信息网(
http://www.agri.gov.cn)或农业部优质农产品信息网(
http://yzcp.agri.gov.cn)下载。
六、联系方式
(一)联系单位: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联 系 人:薛志红
联系电话:010-64193156
(二)材料邮寄单位: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3号,邮编:100020
联 系 人:冯岩、刘小娟
联系电话:010-65520095
传真:010-65520119
电子邮件:liuxiaojuan@agri.gov.cn
附件:
1.2008年中国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目录 2.2008年中国名牌农产品申报条件
3.中国名牌农产品申请表
4.2008年中国名牌农产品申报材料清单
5.2008年中国名牌农产品申请人申报产品基本情况表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